全部栏目
/u/cms/www/202305/19190227fzs6/banner (6).png
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股东介绍
关于我们
股东介绍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深交易)是深圳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精神设立的市属国有全资企业,2020年11月20日正式揭牌。深交易旗下拥有二十多家分、子公司,其中包括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绿色交易所、深圳数据交易所三家交易场所。深交易高质量完成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重任,是全国首个涵盖市区两级、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评“深圳市总部企业”、全国国企改革“双百企业”标杆等级,入选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一带一路”ESG合规报告首批案例。深交易以“城市新名片、行业新标杆”为愿景,以“廉洁从业”“服务质量”为生命线,以“依法依规、诚实守信”为经营原则,积极营造“奋斗、尊重、关爱”的企业文化,高质量建设“立足深圳、服务大湾区、辐射全国”的全要素大型综合性交易服务集团,打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先行示范标杆,争创世界一流企业。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6月,1993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全国电力行业第一家在深圳上市的大型股份制企业,也是深圳市第一家上市的公用事业股份公司。2007年12月实现整体上市,开创了国内电力公司整体上市的先河。深圳能源集团以深圳为大本营,立足广东,布局全国,并成功走向海外,实现了从区域性企业向全国性跨国型企业的转型;携手电力管理理念率先进军垃圾发电行业,牢牢把握能源变革机遇,风光水火齐发,环保燃气同行,构建起多元化的产业体系,发展成为总资产超1500亿,产业遍布全国28个省、市以及海外加纳、越南、巴新等地的国际化综合性能源企业。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交所)是根据深圳市政府四届148次常务会议精神,整合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和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资源,组建的全市唯一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联交所探索建立集境内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交易服务为一体的全国性产权交易市场,紧紧围绕深圳交易集团“城市新名片、行业新标杆”使命愿景,严守“廉洁从业”“服务质量”两条生命线,服务国资国企、服务改革大局、服务社会民生、服务实体经济,以“公平诚信、守正创新、服务至上、合作共赢”为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创新产权交易服务模式和交易品种,发挥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双区”优势,整合汇聚资源、畅通要素流动,发现资源价值,打造全国性产权交易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深圳发展改革研究院)成立于2010年,是国家发改委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非营利性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深圳市法定机构试点单位,归口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管理。重点开展发展战略、创新政策、产业规划、区域规划、平台策划、项目评审等6项核心工作,主要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与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产业规划与政策咨询、产业监测与形势分析、对口合作产业规划、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评估评审与重大项目引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平台策划、区域规划等领域咨询研究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广核资本)成立于2015年2月,是中国广核集团“6+1”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广核资本是集产业基金与投资、融资租赁、保险、资本运营等多种金融服务于一身的产业金融平台。中广核资本站位国家发展大局、立足集团事业全局,按照“控风险、促产业、稳经营、抓改革、强党建”的经营理念,始终围绕赋能实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心任务,践行“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当好推动中国广核集团产业发展的助推器、新兴业务的孵化器、科技创新的加速器、资本增值的放大器,以探索、孵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己任,助力科技创新,努力成为富有产业特质的金融主体。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1月经湖南省体改委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2003年9月,因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湖南省电力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全部行政划转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公司为湖南和所涉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能源产品和服务,是实施电力核心产业向电力相关产业、电力延伸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风险投资等多元发展的战略主体。

中石油昆仑网联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石油昆仑网联电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昆仑网电)是中国石油全资子公司,是中国石油“油气氢电非”综合服务商的重要支撑力量。 昆仑网电作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与能源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打造行业头部企业,充分发挥中国石油成品油销售网络、资源优势以及充换电专业化优势,快速提升充电技术、智能充电网络技术、跨网融合产业技术,做大做强全国充电设施网络和客户规模,对内推动油气氢电非协同发展,对外推进产融结合创新商业模式,着力构建一体化新能源“充换电+”产业链和“人•车•生活”生态圈,向客户提供咨询、设计、研发、检验、投资、建设、运营、产品销售等全品类综合生态服务,建设国内一流的集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和推广营运为一体的新能源综合运营服务商。
回到顶部

意见反馈

1、投诉人可以以下情形为由提起投诉:(1)交易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操 作规则;(2)交易文件、交易过程或成交结果损害其合法权益;(3)对公司工作人员服务水平、质量及服务态度不满意;(4)针对公司工作人员或交易活动提出异议或不满的其他情形。
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
3、投诉原则上实行实名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并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4、投诉人应当对在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 不予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
5、投诉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重复投诉且未提供新的证据; (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投诉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 (4)投诉人不能证明与投诉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 (5)超出本单位受理范围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受理投诉后,在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的过程中,投诉人应当予以协助。
7、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撤回投诉,视为投诉事项办结。
8、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因处理投诉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先行支付。投诉事项处理决定明确各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 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各方都有责任的,由各方合理分担。
9、任何通知、决定、函件及其他文书,只要按本登记表的联系电话或邮箱发送, 即应视作即时送达。按本登记表联系地址邮寄发送的,文书签收之日即为送达之日,拒绝签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投诉人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如未及时通知的,视为未变更,由此产生任何文书未送达的责任由投诉人自行承担。
我已知悉 10 s)